13776579525
金博律师,南京劳动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现象很常见,理由也很多,常见的就是认为自己没有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所以可以不交物业费。事实上,这种看法并不妥当,实践中,因房屋买卖等原因出现业主未与物业公司签物业合同的情况并不少见,但这不是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的理由,只要物业公司已经按照合同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就应交物业费。
未签物业合同,业主也要交物业费
根据等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业主就应该交物业费。
退一步讲,即使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
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已实际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一般情况下也要交纳物业费。
值得注意的,如果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开发商、业主等都没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经催告后物业公司强行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因为此时双方实质上未存在合同关系,当然可以不交物业费。
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形
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4、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还是自己单独订立合同。
5、物业没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没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如果业主因为物业费问题,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又无法协商解决的,我们建议最妥当的是委托专业物业合同律师协助处理,将主动权抓到自己手中,该起诉的起诉,该索赔的索赔。
物业合同到期后,因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质量差,擅自提供服务收费的原因,小区解聘物业公司的现象很常见。但物业公司找借口,甚至“死皮赖脸”强留在小区,拒不搬走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也是引发业主与物业公司严重纠纷的一种常见情况。在面对物业公司无赖的做法时,小区业主应该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依法赶走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被解聘后,无权强留在小区
物业合同到期,在小区通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解聘物业公司后,物业公司强留在小区的现象早已屡见不鲜。物业公司强留的原因很多,或是因小区业主拖欠大量物业费,或者干脆就是盯上了小区物业这块“肥肉”不肯挪窝,但不管什么原因,物业公司这种做法肯定是违约违规的。
经业主决定选聘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是法律赋予小区业主的权利,经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选聘的物业公司,是全体业主的共同意愿。因此,当业主通过业委会或业主大会的方式,共同决定不再接受物业服务,解聘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不得强行提供物业服务,不得以事实服务为由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若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有物业费用等未解决纠纷的,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强行留在小区的,否则小区业主可以依法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
物业公司被解聘后,无权强收物业费
物业公司被小区业委会或业主大火决议解聘后,强留在小区不退场,已经属于严重的违约违规行为,物业公司不应当因其违约违规行为获利。所以相关法律规定,在物业公司被小区解聘后,被要求退场而不走的,不得以提供事实服务为由,要求小区业主交纳物业费。事实上,即使物业公司强行要求缴纳物业费,小区业主可以不交纳。
解决方案
1、如果原物业公司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小区业主向当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责令限期撤出的申请,由要求履行行政职权责令物业公司撤离本小区。
2、如果因为原物业拒不搬离小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赔偿,要求原物业公司搬离小区。若物业公司拒绝搬走的,可在胜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物业公司搬离,移交相关物业用房及物业资料。
当小区解聘物业公司,发生物业公司强行留在小区的,业主可以先协商吹;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委托专业物业合同律师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